158-4929-9909
包头液氩储存注意事项:瓶装气体产品为高压填充气体,使用前请减压。包装气瓶有使用寿命,过期气瓶须送检验部门进行安全检查,以便继续使用。当每瓶气体用于废气时,瓶内残余压力保持在0.5mp,低残余压力不得小于0.25mpa,瓶阀须关闭,以保障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。瓶装气体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时须单独堆放。
在使用包头液氮期间,应对罐体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罐体瓶盖或上部有水珠及结霜现象,表明油罐质量有问题,应停止使用;当罐体无水珠或结霜现象时,可用手触碰壳体,若感到上部冷,下热性好,也说明罐体质量存在问题,也就是液氮日增损较大,要注意观察,防止液氮耗损,同时在日常使用过程中,应按照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停用,经常检查液氮罐内设备和安全设备仪表附件,保障其安全完好。
包头液氮罐投入使用前,应按要求进行系统试压、脱脂操作,并用无油干氮吹扫,当罐内气体露点在-45℃以下时,方可投入使用。